UFC面临美国国会“末日法案”!这将对中国搏击有何影响?

首页 > MMA > UFC 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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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FC是现如今世界最顶级的格斗赛事,他的影响力已经遍布全球,被誉为媲美NBA、NFL的体育赛事IP。去年刚刚被WME-IMG财团以40亿美金收购,在同行业处于垄断性的霸主地位,如果现在突然告诉你UFC要解散了,你肯定不会相信,这怎么可能?!

 

      其实UFC虽然一家独大,但与拳手们和整个行业有着无法调和的矛盾,在上一篇文章《为何只UFC一家“吃鸡”?》已经说明其中道理。之所以职业拳击如此庞大,拳王的收入如此高,就是因为职业拳击的自由开放性和没有垄断。其实在美国一直有团体呼吁解散UFC,呼吁者多数是来自UFC的知名拳手。

 

      2017年11月,美国国会电子商务和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举行了听证会。前UFC冠军兰迪·库卓与州议员穆林,主张将覆盖拳击手的权益保护政策延伸至MMA领域。这对于UFC来说将是灭顶之灾,为何UFC的拳手们要这样呼吁?如果真到了这一天,对我们中国搏击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我们该如何迎击和面对这件事情的发展?下面给大家慢慢分析。

 

      什么是《阿里法案》

 

      1999年,美国参议院全票通过了一项以前拳王阿里的名字命名的法案——《阿里法案》。这一法案的出台主要目的在于保护拳手的正当利益;防止大牌经纪人控制和欺诈拳手,以及防止“黑手”操纵拳击比赛等等。

 

      《阿里法案》中规定,禁止拳击比赛推广人强迫或威胁旗下拳击手与推广人亲属的公司或有关系的商业公司签订经纪人合同。这一手段在过去是推广人和经纪人共同欺诈新拳手的主要手法。唐·金和其儿子卡尔·金就曾联手充当好几位年轻拳手的推广人和经纪人,逼迫他们签合约,进而榨取拳手的比赛奖金。

 

      《阿里法案》禁止比赛推广人同时兼任拳手的经纪人。推广人一旦与经纪人合二为一,不仅拳手没有好日子过,推广人兼经纪人还可以任意为拳手安排对手,进而欺骗观众,轻易获得巨额的商业利润。

 

      《阿里法案》还规定,推广人与拳手签订的合同最长不能超过1年,如果双方合作愉快的话,也只能一年一签。这样,一些拳击手就不用被强迫与推广人签永久性推广合同而被长期控制。另外,《阿里法案》中还包括一些有关拳击运动员的医疗安全体检的条款。

 

      《阿里法案》在社会上引起了拳迷、拳手、推广人、 经纪人以及拳击组织的高度重视,而且获得了普遍的支持和认可。

 

      为何要延伸至MMA领域

 

      MMA综合格斗选手联盟“MMAFA”成立于2006年,MMAFA一直致力于保护MMA拳手利益,因而号召将《穆罕默德·阿里拳击改革法案》延伸到MMA综合格斗领域。2016年,MMAFA向国会提交议案,最终成功说服了32名共和党人和26名民主党人支持这项议案。2017年11月,MMAFA再次主张将阿里法案政策延伸至MMA领域。

 

      UFC的强势垄断,使其成为世界最顶级的赛事平台,可以像NBA那样聚焦行业关注,所有的媒体和粉丝都只关注一个赛事,不浪费精力在其他地方,其规范统一的赛制成为行业标杆,让MMA运动成为主流。UFC也给许多选手成名机会,造就了皮埃尔、罗西和麦格雷戈这种收入过千万级的体坛巨星。

 

      但与此同时,许多UFC明星选手也都曾与UFC闹过矛盾。前UFC重量级冠军兰迪·库卓希望与PRIDE冠军菲多·艾米连科进行较量,但由于菲多不希望与UFC签独家合同,UFC也抓着兰迪不放,兰迪甚至一怒之下与UFC闹到法庭对峙公堂,但最终还是无法摆脱UFC的掌控。2016年7月,UFC 200期比赛上,WWE巨星布洛克·莱斯纳赛前已经药检不合格,UFC为了票房保证包庇莱斯纳隐瞒消息,等比赛结束后才给与禁赛处罚,莱斯纳的对手马克·亨特得知后极为恼怒,并要起诉UFC公司。

 

      很多选手希望能够自由参加各种赛事,想多一些比赛频率赚钱养家,但签约UFC之后只能老老实实听从UFC的安排。UFC让你一年打几场就打几场,比赛频率少出场费低的新人非常苦恼,但只能私下发发牢骚。中国、日本、韩国这些远离北美的亚洲选手们,由于距离遥远参赛麻烦,比赛频率也低于本土选手。

 

      你说UFC选手的收入真的高吗?也不尽然:很多大牌明星如康纳·麦格雷戈和乔治·圣皮埃尔等选手,他们帮助UFC赚取大量的收入但出场费却不是很高。由于选手们的赞助权和肖像权都被UFC统一掌控,他们只能选择UFC指定赞助商,赞助收入也常被无情克扣——UFC与锐步独家签约赞助后,引得多数选手不满,因为相比之前的赞助商费用少了许多,但选手们只能忍气吞声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

 

      此外,UFC对于选手的配对也有明显的不公平待遇,比如麦格雷戈这种人气选手,他会很快拿到冠军挑战权,并且一年不打比赛还可以继续保留冠军金腰带,而其他选手则没有这种待遇。

 

      很多有实力的选手由于比赛观赏性低和人气差,输了一两次比赛就会被UFC绝情的开除,而与UFC关系融洽的选手连输5场都可以继续参赛。此前有中国选手遭遇过这种情况,合同期还没打满,突然就被UFC单方面解除合约,甚至UFC都未曾跟运动员团队协商沟通。

 

      因为最顶级优秀的运动员都被UFC垄断性签约,除了UFC以外,其他MMA赛事也很难发展壮大。因没有机会聘请实力明星选手,导致赛事水平低关注度不高,越是没有高水准选手越是小众,从此恶性循环。

 

      像Bellator这种有雄厚资金实力的赛事,也只能捡一些UFC淘汰出局的老将和状态下滑的选手勉强吸引一些关注度。进不去UFC的选手们,也很难得到关注度和认可,导致其他赛事好不容易培养的实力选手,最终都跑到UFC去发展。整个行业最终只有UFC一家独大,其余的赛事都变成了陪衬。

 

      综上所述,UFC虽然成为顶级平台,为众多优秀运动员提供了一个名利双收的机会,但是也有很多矛盾是无法调解的,最关键的还是选手们与UFC的利益问题。

 

      延伸至MMA领域会如何

 

      如果国会通过阿里法案,那UFC就不会再垄断性的签约顶级选手,没有了垄断选手合约,UFC的价值瞬间蒸发,所有实力明星选手或将逐渐分散到全世界各个赛事,行业垄断一家独大的情况荡然无存,这对于UFC无异于灭顶之灾。

 

      听到这个消息,相信那些骨灰级的UFC粉丝绝对不希望看到这样的结果。但是,如果长远的看,其实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整个行业将会形成新的格局,并且市场会更加开放自由。

 

      试想一下,假如麦格雷戈一年不比赛会被剥夺头衔,他早就打卫冕战了,而且对手必须是强制性的头号挑战者,他完全不需要听从UFC的指挥,也不用再纠结自己的比赛收入大部分被UFC刮走了。

 

      假如没有UFC的垄断控制,李景亮想挑战“韩国一哥”金东炫,不需要再征求UFC的安排,李景亮的团队自己就可以直接与金东炫团队沟通,任何赛事推广人都可以促成这场比赛,可以在中国或者韩国打,获胜者拿类似洲际冠军金腰带的头衔。

 

      中国昆仑决女子MMA冠军张伟丽不需要签约UFC,就可以跟UFC的女子冠军进行对决,胜者将同时拥有UFC和昆仑决两条金腰带或者另一个某权威组织的金腰带,比赛可以是在中国甚至任何地方、任何推广人安排。

 

      类似的假如很多,在这种更公平开放的情况下,有许多利于拳手、俱乐部、经纪人、推广人和拳迷的比赛。

 

      世界各地的MMA赛事推广人也可以签约世界顶级明星选手,会有更多的推广人有机会举办更多有影响力有关注度的对决,选手们的比赛频率和赞助商等费用可以增加,运动员们的收入也会得到合理的分配。

 

      从长远发展来看,站在所有运动员的角度,还有其他各国的赛事推广人的角度,大多数人都不希望出现UFC这样一个垄断性的赛事。毕竟一个UFC最多也签约不了1000个运动员,而全世界的现役职业运动员有上万个;各个地区的赛事推广人也希望自己有机会培养明星选手,而UFC对于麦格雷戈这种明星选手的利益分配和经济关系也无法做到公平公正。

 

      因此,像职业拳击那样开放性的市场运作,所有人都有机会发展,大家都能轻松赚钱,这才是大势所趋。

 

      MMA开放自由化对中国搏击的影响

 

      众所周知,美国运动委员会掌控着所有的比赛,无论是MMA还是踢拳(自由搏击),在美国比赛都要统一听从安排,比如统一的规则、药检、体检和第三方裁判团队等,如果阿里法案实施到MMA领域,接下来毋庸置疑将会延伸到踢拳(自由搏击)领域。

 

      目前世界顶级站立踢拳格斗赛事Glory的大本营就在美国,如果UFC和Glory不能独家垄断,其他地方如中国或日本虽然不在美国运动委员会的管辖内,但是也无法垄断行业。

 

      当全球的格斗搏击行业彻底开放,所有人都会接受这种类似职业拳击的运作模式,所有的赛事公司都会变成类似TOP RANK这种小型推广公司,只签约几个明星选手就够了,比赛频率也不需要有压力。

 

      那些顶级的明星选手会分散到各个比赛推广公司,很多有资源有能力的俱乐部都可以做顶级比赛,这些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没有垄断,全球的行业格局会发生巨变。

 

      最终归根结底的变法还是会像职业拳击那样,首先要有权威性的组织机构制定规则,不可能乱七八糟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美国人还是非常擅长制定合理游戏规则的。

 

      因此MMA行业将会出现类似WBA、WBC这种第三方权威机构组织,针对全球所有运动员的排名进行参考,推广人和拳手们可以合理配对,谁在什么档次,谁有资格挑战冠军。

 

      该组织不会只针对MMA行业,接下来肯定会延伸到自由搏击领域,受影响的不单单是Glory和K-1,中国的赛事方们如武林风、昆仑决、勇士的荣耀等,都会受其影响,甚至最终要遵从统一的游戏规则。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先下手为强

 

      简单总结一下,就是如果阿里法案成功延伸到MMA领域,UFC肯定就算是被解体了。

 

      全世界的格局发生巨变,紧接着是新秩序的诞生,制定新游戏规则的肯定是美国运动委员会,中国的赛事也会随之改变,搏击赛事将变成小而精的推广公司。

 

      当然,以上暂时都只是猜想,现在还没有发生。毕竟作为刚刚被卖了40亿美金的UFC赛事,买家WME-IMG肯定不会就这样让刚到手的宝贝就此解体。WME-IMG肯定不想让40亿砸手里,必须要等到下一个接盘侠出现,或者让UFC赚回本钱才会罢休。

 

      UFC肯定会凭借自己的经济实力和人脉关系,阻止阿里法案进入到MMA综合格斗领域,或者延缓阿里法案进入MMA的速度。但可以百分百确定的是,未来肯定会有这一天的到来!

 

      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任何行业都会向好的方面发展,即便有些人不理解不接受,也无法阻止大势所趋。就好比当年留辫子的清朝人一样,或许大多数人不理解民主自由的含义,觉得给皇帝磕头很正常,但谁也无法阻止新时代的到来。

 

      你可以不理解或不接受,但你必须要面对。

 

      回想一下:四大职业拳击组织WBA、WBC、IBF和WBO都是美国人发起的,因此全球的世界拳王美国人占一多半。K-1是日本人发起的,日本的自由搏击水平自然突飞猛进。UFC是美国人发起的,美国的MMA水平世界第一。中国的昆仑决和武林风等赛事崛起,才有了中国自由搏击水平的飞速成长。

 

      如果接下来MMA和自由搏击的格局改变,不出意外又会是美国人发起,还是美国人制定游戏规则。

 

      其实,我说这么多是想提出一个大胆的想法,为何要等到美国国会通过阿里法案那一天?为何要等UFC被官方解体的那一天?我们现在就可以做些什么。

 

      比如我们马上可以成立一个联盟,世界最顶级最有影响力的踢拳赛事我们中国有三个:武林风、昆仑决和勇士的荣耀,我们再联合K-1、Glory、Superkombat、WKA等世界顶级踢拳赛事组织的高层坐到一起进行商讨,让踢拳行业拧成一股绳形成统一,资源共享大家一起发展壮大。

 

      面对名存实亡的K-1和勉强发展的Glory,我们中国的搏击赛事有雄厚的资金优势,现在正是中国搏击的机会。要么坐以待毙等着,要么未雨绸缪先做些什么,别等机会错过了,我们就只能听从人家的安排,买他们的认证费了。

 

      (武者网创始人 刘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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